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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指导价》一年回看

时间:2009-07-16 11:33:41来源:科印传媒《印刷经理人》作者:王德明

  由安徽省印刷协会组织制定的《安徽省书刊印刷工价指导价》试行本,于2008年4月正式向业界推行。

  实施方法
  1.为让企业参与,省印协分合肥地区、皖南、淮北三片,召开了“出版物印刷企业通气会”。总计有132家到会企业签署了《执行<安徽省书刊印刷工价指导价>约定书》。
  2.省印协会同省出版协会召开了“安徽省出版、印刷和谐发展恳谈会”,全省图书出版社和规模书刊印刷企业的法人代表齐聚一堂,就双方如何执行好《指导价》问题求同存异。
  3.安徽在执行《指导价》方面,未采取收缴企业押金等制约措施,更无权对不执行《指导价》的企业进行处罚。我们认为执行《指导价》,关键靠企业自觉、守信和齐心。
  实施效果
  在全省范围内,出版社和出版印刷企业之间至少达成这样一个共识,即《指导价》可以成为客户与印刷厂洽谈印刷工价的参考标准,是双方都能认可的依据。有这样一个标准和依据,比没有要好得多。从实际情况看,出版社和印刷企业绝非全部在执行《指导价》,但也并未完全将其束之高阁。《指导价》出台后,有的出版社适当提高了印品的工价。

  实施困难
  《指导价》执行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首先,部分出版社,尤其是某些出版商维护自身利益,利用书刊印刷业务供不应求的利己条件,仍然大幅压价。其次,小的出版物印刷企业,甚至个别书刊印刷大厂不讲诚信,甘愿低价接活,迫使规模书刊印刷厂为保住印刷订单而不得不置《指导价》于不顾。

  拟采取的措施
  1.仍然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广开言路,造成声势。
  2.向政府主管部门靠拢,争取其对推行《指导价》的支持。
  向未定《指导价》地区的粗浅建言
  1.由于书刊印刷市场在相当时间内将维持买方市场的格局,印刷客户对印刷经营起主导作用。为使印刷企业能有足量的业务保证,《指导价》的价格标准不宜采取最高标准,否则易使客户产生抵触心理。但所订标准也不能过低,取中间标准为好,目的是给客户留下杀价的余地,使印刷企业能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利润空间。
  2.《指导价》是涉及委、承印双方的事。从《指导价》的制定到推行,都不能脱离出版社,而是应当积极、主动联合出版单位共同实施。
  3.政府是出版、印刷的行业主管。协会可以组织制定《指导价》,但必须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特别是当《指导价》执行中遇到困难时,政府的引导和制约作用至关重要。只要主管机关对行业加强引导,并从印刷质量监督、印刷年检等处把关,就会有效地引导客户将业务投放到设备先进、质量稳定的企业。而这些企业一般比小厂心齐、诚信,有望联手执行《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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