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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计价的沿革

时间:2006-10-16 14:55:52来源:科印传媒《印刷经理人》作者:张立民

  在我国,印刷价格的沿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区别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尤其是价格形成的主体不同。

  1.印刷价格由政府制定的阶段
  这一阶段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1992年。
  1951年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局主管全国印刷厂的部门——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发布了北京地区书刊印刷工价单。紧接着,上海市铅印业同业工会筹备会于当年2月也发布了书刊印刷工价表。随后,其他各省、市参考上述两个工价规定,制定了所管辖地域的书刊印刷价格。
  第一批工价表使用了近30余年。改革开放后,印刷工价体系进行了较为频繁、快节奏的调整。第一次调整的北京地区印刷工价表从1978年1月起执行,价格水平比原来平均上调了13%;第二次调整的北京地区印刷工价表于1984年发布,主要调整了短版产品的印刷上版价格;第三次调整以上海市出版局1988年对印刷工价普遍上调30%为标志;第四次调整是北京市物价局1991年发布的北京地区印刷工价计算方法,这也是由政府制定的计划经济年代的最后一轮工价表。

  2.印刷价格由行业组织出面协调的阶段
  这一阶段是从1992年到1996年。
  1992年6月,上海市在全国第一个放开了印刷价格;11月,北京市物价局做出将印刷工价的制定权下放给企业的决定。在政府放开印刷工价的环境下,只能由行业组织出面,担当规范印刷市场竞争秩序、指导印刷工价的责任。1994年4月,北京印刷集团总公司、北京印刷协会以及北京地区书刊印刷企业联谊会出台了新的工价表,将工价做了不同幅度的上调。这个工价表由于不是政府行为,所以对出版、印刷双方均无强制力,只具有指导意义。

  3.印刷价格由出版、印刷市场为主调节的阶段
  这一阶段是从1996年开始至今。
  1998年,上海市的出版社通过行业组织—上海出版经营管理协会,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委托的上海市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出版、印刷双方均有约束力的价格表—上海书刊印刷企业印刷工价表。其他各省、市印刷协会等行业组织也参照上海市的做法,出台了本辖区的新印刷工价表。北京地区因出版社与印刷厂隶属关系不同等原因,至今未能形成统一的价格表,只是在一定的小范围内出台和实行了特定出版、印刷单位之间认可的工价表。

——摘自印刷工业出版社《印刷计价实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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