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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 振兴的春天

时间:2010-01-11 12:19:10来源:科印传媒《印刷经理人》作者:王丽杰

  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9月26日,新华社受权播发全文。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陆续出台了钢铁、汽车、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首轮启动的十大规划,主要考虑了行业的支柱性、战略性。后续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尽管面临房地产、能源等产业的竞争,文化产业却突出重围,获得一席之地,这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都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很多国家的根本战略是‘软硬联动’”,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谢锐分析,“文化产业属于典型的软实力,这次金融危机创造了一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大家终于形成共识,把文化产业列入国家振兴规划”。
  自2009年初开始,中宣部牵头,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及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成立调研组,着手《振兴规划》的编制工作。短短半年多时间,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横空出世,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这是国家行动的保证,也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第一次,是文化产业地位作用空前提高的体现,各方面都很振奋,必将对协调各方加强对文化产业振兴的组织领导发挥重大影响。”新闻出版总署柳斌杰署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由《振兴规划》激荡起的文化产业发展热浪,一波强似一波,使“文化产业”成为2009年中国经济的热点词汇。2009年9月27日,也即《振兴规划》全文播发的第二天,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随后发布的落实规划指导意见中,文化部抢了头牌,可见其蓄势待发的迫切心情。2010年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这部历时6个月、数易其稿的文件,连同2009年4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了新闻出版业在《振兴规划》的总体框架之下,具体的发展“路线图”和政策措施。
  各地也在积极行动,为文化产业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至2009年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中,有33个制定出台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2个制定下发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6个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看来借助文化引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各地都给予了极高的期望。
  在这样的大势之下,印刷业能否搭上文化产业发展的快车?印刷企业能否受益于各地扶持政策与扶持资金的支持?印刷业如何与文化联姻,创新业态,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诸多疑问,成为热潮下的冷思考。

  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显然,印刷复制业已跻身九大重点文化产业之中,是否属于文化产业的身份“疑问”,有了明确的官方解读。
  “总署围绕《振兴规划》的贯彻执行,正在做六件事”,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王岩镔于2009年10月底向媒体披露,介绍了政府的着力点,“一是按照《振兴规划》做‘十二五’规划的制订。二是成立了重大项目办公室,准备选择一批具有实施条件的、对行业在质量提升、效率提高、技术进步等方面能起到影响、引擎作用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三是建立数据信息系统。这是制订规划、研究业态发展的基础。四是制订《印刷复制业的振兴规划》,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商讨,争取得到与行业占国民经济比重相对应的支持。五是要求各省市新闻出版局做好中西部印刷复制业梯度转移的引导工作,但要注意到转型升级重在升级而非转移,各地区要在技术进步、生态文明等方面做出很好的评估,引导行业实现转移升级。六是加强培训和对标准的制定与执行”。
  不直接生产内容但却是重要的内容载体,较早拥抱数字、网络技术却仍在数字、网络的产业应用上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较早进入市场却受累于完全竞争之下的严重供需失衡……虽然跻身于九大重点文化产业,印刷业却背负着“传统加工商”的独特印记,需要在文化产业振兴的潮流中,找到自己的舢板,踏准发展的节拍。
  “未来10年,中国文化产业将进入一个发展的黄金期。”有专家乐观估计。这10年,是否也是印刷业转型升级、迎来新发展时期的10年,还有待业界的共同探索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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