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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释压之后

时间:2010-08-10 12:30:15来源:科印传媒《印刷经理人》作者:王丽杰

  6月的富士康,曾是社会舆论的焦点。在员工N连跳的重压之下,富士康两次上调薪资水平:6月1日,基层作业员的底薪从950元上升至1200元;4日之后又宣布,深圳厂区新进员工经三个月考核合格,标准薪资再上调66%,为每月2000元,自10月起执行。
  富士康的高调涨薪有效制止了员工坠楼事件的蔓延之势。但富士康的释压,却加剧了珠三角用工成本的高压环境:老板们担心,富士康之举会引发珠三角乃至全国范围内薪资普涨的连锁反应。
  实际上,全国范围内涨薪潮的涌动,早在年初就已开始。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消息披露,上半年全国已有23个地区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季度有7家,更多地区集中在年中执行。调整幅度一般为10%~15%,个别省份甚至超过了20%。富士康事件的所在地深圳,就从7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增幅15.8%。两者时间上的前后契合,让人不得不放大了富士康事件对地方政府的影响。

  如果客观分析,2010年被戴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年”的标签,实际上有补涨的因素。2008年11月,鉴于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发出通知,暂缓2009年的调整工作。所以随着经济的回升,今年大范围调整标准已是必然之势。而更为严峻的局面是,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小时加班标准提高、社保费用缴费基数增大都将成为既定事实,导致企业用工成本的刚性增长。瑞银集团最近发布报告称,2010年全国范围的平均工资可能上调15%左右。
  由此推断中国企业将进入人力成本的高压区,其实还并不全面,伴随着用工成本的增加,企业用工环境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也许在印刷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还是个很新鲜的词汇。但在全国总工会的工作日程中,用2010~2012三年时间,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中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已是重中之重,全总甚至以“彩虹计划”命名这项重点工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为职工争取薪酬谈判话语权、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有效制度,即使在未建工会的小企业,全总也在倡导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印刷行业搜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案例,多年来《印刷经理人》也只有对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新文票据印刷有限公司等寥寥几家的报道。但“角落”已被“照亮”,7月初,北京市总工会确定了55家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印刷企业已赫然在列。
  在目前的营商环境下,也许会有读者对工会的协调能力、工资集体协商成果的可执行性产生疑问。这一方面,广东已开始破题,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立法保障,有消息称,广东正在酝酿相关条例,规定“两成以上职工集体提出工资协商要求就可以启动集体协商程序”。另一值得印刷经理人关注的动向是,历经多时的《工资条例》草案修改接近尾声,该草案的最大亮点是“工资增长需要协商,企业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适度挂钩”。
  工资最低标准上调与挂钩式增长,加之劳动力市场悄然发生的供求关系的变化,拷问着相当一部分印刷企业依靠人口红利的发展模式。涨薪潮带给印刷企业的,与其说是成本压力,莫若说是转型压力。而压力的释放期与消化期,按专家观点,不会超过10年。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印刷企业的生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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