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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版应该加大打击力度

时间:2010-02-27 16:02:37来源:科印网作者:潘晓东

  版权是作者保护个人创作的一项民事权利。自我国加入国际版权法以后,国家在各级新闻出版局内同步成立了版权局,既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加强了对盗版的打击。围绕着互联网不经作者同意上载作家作品,最近还引发了一场令人瞩目的争议。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我国盗版现象依然严重,这不光损害了作者的利益,而且损害了国家的对外形象。因此,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是我国版权局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现在有两重现象在大城市中很容易看到:
  一是以人力三轮车作为运输工具的盗版碟片流动销售点,装在车上的喇叭开着巨大的音量无所顾忌地播放着招揽顾客。不光摊点的数量庞大,而且出售的品种众多。一部刚出品的电影或电视剧,一面在电影院或电视台播放,另一面流动摊点上也已经开始同步销售。你不得不叹服他们的能量巨大。拿这段时间的情况说,什么《三枪拍案惊奇》、什么《孔子》、什么《阿凡达》,几乎是应有尽有,而且价格不高。这无疑对电影或电视剧的出品人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原本它还能在影院或电视上多放一段时间,现在没有可能了,出品人当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有甚者,你侵犯了他国或他人的知识产权,有可能被产权所有国或产权所有人送上仲裁席,这关乎着刚刚开始崛起的中国在世界上的形象。
  二是盗版印刷的图书在国内有越演越烈之势。如果说前几年的盗版书制作劣质,一眼即能看破的话,那现时的盗版书绝对制作精良,挺刮的书脊,封面一样的覆膜、刮丝网,若不是字里行间多了几个错别字几可乱真。盗版书涉及的范围既有市场畅销书,也有艺术类图书。今年1月,我就在上海见到了去年12月下旬才由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出版的《中国足球内幕》一书,前后才一个月不到,29元的图书定价仅卖9元。而且,这些盗版书店堂而皇之地开进超市设摊,或租赁房屋论斤买卖,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加以干预。试想,盗版图书的横行又如何不让费尽心血创作作品的作家感到寒心!正因为此,就有了前几年余秋雨教授宣布的封笔,他不甘心让自己的作品成为别人非法牟利的工具。
  平心而论,政府相关部门在打击盗版上也做过工作。对有百科全书之称的1999版《辞海》出版后被盗印、盗发,上海有关部门就倾力追查,还举行过声势浩大的盗版书籍销毁仪式,但关键是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对盗印者的处罚还不够严厉,以至有日趋猖獗之势,甚至于有上规模的印刷工厂跟进,去挣这些不干净的钱。
  对盗版现象的放任,说轻点,是纵容偷盗行为,作家和出版社无疑是直接受害者;说重点,是对社会正义的亵渎,是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丑恶现象的不作为。
  尽管打击盗版现象存在着毋庸置疑的艰苦性,但出于维护社会正义,出于保护作者的利益,体现出中国是一个真正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