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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行业颜色复制的标准照明与观察条件

时间:2007-12-11 17:36:28来源:《印刷世界》作者:王毅、周世生

  自然界中,光与色是分不开的,没有光就没有色。不同光源拥有不同的辐射能量,在照射到不同的物体上时显现不同的颜色。即使同一个颜色在不同的光照明条件下也能使人眼产生不同的颜色感觉。所以在印刷复制中,对于颜色的技术测量、控制与视觉评价就需要在统一的标准光照明条件下进行。
  1.标准照明体与标准光源
  为了统一颜色测量和评价标准,CIE(国际照明委员会)规定了四种标准照明体A,B,C,D和三种标准光源A,B,C。CIE规定的标准照明体是指特定的光谱能量分布,是规定的光源颜色标准。这种特定的光谱能量分布不是必须由一个光源直接提供,也并不一定用某一光源来实现,而可以用多个同性能的光源和辅助体共同实施。而标准光源是用来实现标准照明体光谱功率分布的光源。
  其中,CIE标准照明体D65代表相关色温为6504K的典型昼光,接近大多数情况下日光照明的条件。CIE标准照明体D50代表相关色温为5003K的典型昼光,其光谱的蓝、绿、红波段的能量分布接近等能状态。
  CIE标准照明体A、B、C由标准光源A、B、C实现,但对于模拟典型日光的标准照明体D65和D50,目前CIE还没有推荐相应的标准光源。因为它的光谱能量分布在目前还不能由真实的光源准确地实现。当前国际上正在研制的3种模拟D65人造光源分别为:带滤光器的高压氙弧灯、带滤光器的白炽灯和荧光灯。

  2.颜色样品的照明与观察条件
  现代印刷行业的生产过程中的数据化与标准化日益得到重视。数字化的颜色信息正在印刷生产的各个工艺环节传递,尤其在对颜色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颜色的照明和观察条件的标准化则更应得到重视。在实际生产中,我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3-1999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ISO3664∶2000观察彩色透射片和复印品的照明条件》标准,应作为印刷复制行业颜色技术测量和颜色评价的主要标准。
  1)照明条件
  对于观察反射颜色样品(反射原稿和复制品)应采用CIE标准照明体D65,其参数指标在IEl931色品图上的色品坐标为x=0.3127,y=0.3291;在CIEl960UCS色品图上的色品坐标为u=0.1978,v=0.3122,所用人工光源为标准照明体D65的模拟体,光源与标准照明体的色品偏差值△C应小于0.008,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应大于等于90,特殊显色指数Ri(检验色样9~15)应大于等于80。(色品偏差值△C和光源显色指数的计算的方法可参见CY/T3—1999和GB/T5702)。并且用于观察反射颜色样品的光源应在观察面上产生均匀的漫射光照明,照度范围在500lux~1500lux,并视被观察样品的明度而定。另外,观察面的照明应尽可能均匀,不能有照度突变,照度的均匀度应大于80%。
  对于观察透射颜色样品,应采用CIE标准照明体D50,其参数指标在CIEl931色品图上,照明体的色品坐标为X=0.3457,y=0.3586;在CIE1960UCS色品图上的色品坐标为u=0.2091,v=0.3254,所用人工光源为D50的模拟体,光源与标准照明体的色品偏差值△C应小于0.008。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观察反射样品采用D65光源和对于观察透射样品D50光源的标准限于我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对于执行《ISO3664∶2000观察彩色透射片和复印品的照明条件》标准中,反射印品的鉴定、反射印品的实际评价、透射样品的直接观察等ISO指定观察条件均采用D50标准光源。
  2)观察条件
  观察反射颜色样品时,如图1所示,光源应从与颜色样品表面垂直方向入射,观察方向应从与样品表面法线方向成45°夹角处观察颜色样品的漫反射光,即对应于0/45照明观察条件。在保证观察面照度均匀的前提下,也可采用如图2所示的观察条件,光源从与颜色样品表面法线成45°角方向入射,观察方向从与样品表面垂直方向观察颜色样品的漫反射光,即对应于45/0的照明观察条件。此外,观察反射颜色样品时的背景应是无光泽的孟塞尔颜色N5/~N6/,彩度值一般小于0.3,对于配色等要求较高的场合,彩度值应小于0.2。当观察诸如镭射卡纸等表面光泽度较大的样品时,不能直接观看镜面反射光,可通过在一定范围内调整调整观察角度,找出最佳的观察角度观察。
  观察透射颜色样品时,应用均匀漫射光在样品背后照明,在垂直于样品的表面观察。观察时应尽量将样品置于照明面的中部,使其至少在三个边以外有50mm宽的被照明边界。当所观察透射样品的面积小于70mm×70mm时,应适当减小被照明边界的宽度,使边界面积不超过样品面积的4倍,多余部分用灰色不透明的挡光材料遮盖。
  ②色评价视场
  人眼观察物体细节时的分辨率与观察时视场的大小有关,与此相似,人眼对色彩的分辨率也受视场大小的影响。实验表明:人眼从小视场(2°)增大到大视场(10°)时,颜色匹配的精度和辨别色差的能力提高,但当视场再进一步增大时,颜色匹配的精度提高就不大了。这是因为10°标准视场对400~500nm区域短波光谱有更高的敏感性。所以在印刷工业中使用颜色测量仪器进行颜色数据测定时,我国国家标准GB7705-87、B7706-87、GB7707-87分别对平版装潢印刷品、凸版装潢印刷品和凹版装潢印刷品做出规定,测量同一批产品的颜色色差时,光源采用D65,测量视场采用10°。

  3.环境因素的影响及控制
  在实际生产中,周围环境是对标准照明和观察条件影响最大的因素,例如观察环境周围的物体及其自身颜色和亮度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观察者对观察对象的色彩感觉。工作人员应尽量消除周围环境的影响,注意:1)避免周围环境同时有额外的光源或光斑,从而影响在标准光源下正确辨色。2)避免在观察视场中有强烈的色彩对比或是环境表面强烈的色彩反射,例如来白墙、地板等的表面反射。周围环境的反射率最好小于20%。在稳定的周围环境中进行观察工作。3)由于在观察和评判样品时,人的主观印象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当进入观测环境后,应让眼睛适应环境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观测评判。
  总之,在印刷分散的各个工艺环节,保证其间有效的色彩传递、测量、观测和评判就必须在标准的照明条件和观察条件下进行,在印刷生产中采用并严格执行标准照明和观察标准是帮助企业解决颜色质量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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