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化
当前位置:主页 > 绿色印刷 > 成本分析

印刷业VOCs排污费来了!成本和技术难题这样化解

时间:2015-10-16来源:科印网
  “执行难”如何破解?

  每一项新的制度,都可能遭遇“执行难”的困境。从业内企业的反馈来看,VOCs排污收费制度的执行难度也不小。

  首先是VOCs排放量的准确测算问题,这也是业内人士最为关心的问题。VOCs排污费按照总排放量计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中给出了包装印刷企业VOCs排放量的计算公式,并指出,式中各类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的VOCs含量优先以供货商提供的质检报告等为核定依据。对于无法获得VOCs含量数据的,可以按系数取值,以油墨为例,塑料里印油墨白色65%、白色以外的色墨70%,塑料表印油墨60%,纸质凹版印刷油墨60%,柔版印刷油墨60%,丝网印刷油墨45%,金属印刷油墨45%,商业轮转印刷油墨30%,单张纸印刷油墨5%。

  实际上,VOCs排放量与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类型、生产设备、工艺手段和控制水平密切相关,各企业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异,VOCs排放量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如果企业无法获得所用原辅材料VOCs含量数据,就得按照统一的系数取值计算,则很难体现企业VOCs排放的真实水平。

  此外,《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规定,包装印刷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申报VOCs排放量,同时还应一并提供购买、使用原辅材料和有机溶剂的发票、结算或领料凭证;原料供货商提供的VOCs含量说明;危险废物处理发票等材料。而且,第十条还明确规定“排污者应当保证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但这恰恰是一个很有难度的问题。抛开企业主观上有意瞒报或虚报的情况不谈,仅就《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表》来看,其涉及的内容复杂、环节繁多,而目前我国凹印企业特别是软包装凹印企业大多为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管理基础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准确统计核算VOCs排放量的难度较大。而且,基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具备深厚的VOCs专业知识,难以判断企业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所以在可操作性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在这方面,我国台湾省的经验值得借鉴。台湾省从2007年开始征收VOCs排污费,各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的依据为台湾环境保护署颁布的《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申报空气污染防制费之挥发性有机物之行业制程排放系数、操作单元(含设备元件)排放系数、控制效率及其他计量规定》。另外,企业如果认为所规定的排放系数不符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建立自厂系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厂系数(含控制效率)建置作业要点》对各行业排放系数的计算进行了统一规定,包括原辅材料中VOCs的含量、集气效率、处理效率及排放系数等,其建置方法经主管机关审查通过后,也可进行自厂系数建置工作。自厂系数更符合每个企业自身的特点,其测算的VOCs排放量更加准确;且将企业纳入到管理工作中来,能有效增加企业VOCs减排的积极性,保证上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责编:庞俊启)

  以上内容转载于“印刷技术”官方微信(Printech1957),授权科印网发布,版权所有,翻版必究!


#news_tui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