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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解读

时间:2011-10-11来源:科印网作者:王森

  新闻出版总署与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实施绿色印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实施绿色印刷的指导思想、范围和目标、组织管理、标准、认证、工作安排以及相关配套保障措施。《公告》在我国发展绿色印刷的关键时期发布,进一步明确的发展绿色印刷的相关问题,将有助于我国印刷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并进一步扩大绿色印刷的影响范围。

  明确了实施绿色印刷的范围与目标

  《公告》对绿色印刷的定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指出实施绿色印刷的范围包括印刷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以及出版物、包装装潢等印刷品,涉及印刷产品生产全过程。

  《公告》确定了实施绿色印刷的目标,即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绿色印刷环保体系,力争使绿色印刷企业数量占到我国印刷企业总数的30%,印刷产品的环保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淘汰一批落后的印刷工艺、技术和产能,促进印刷行业实现节能减排,引导我国印刷产业加快转型和升级。

  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实施绿色印刷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告》还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提出由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决定共同成立实施绿色印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实施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

  《公告》表示,领导小组组长由两部门主管副部级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和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承担。

  三阶段工作稳步推动绿色印刷发展

  《公告》明确规定了实施绿色印刷的工作安排,分别是2011年的启动试点阶段、2012年至2013年的深化拓展阶段,以及2014年至2015年的全面推进阶段,并进一步规范了每个阶段的推行任务,即2011年,在印刷全行业动员和部署实施绿色印刷工作。2012年至2013年,在印刷全行业构筑绿色印刷框架。2014年至2015年,在印刷全行业建立绿色印刷体系。由表及里、有浅入深,逐步推进绿色印刷在中国的发展。

  《公告》表示,通过在印刷行业实施绿色印刷战略,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绿色印刷环保体系,力争使绿色印刷企业数量占到我国印刷企业总数的30%,印刷产品的环保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淘汰一批落后的印刷工艺、技术和产能,促进印刷行业实现节能减排,引导我国印刷产业加快转型和升级。

  四项配套措施保障绿色印刷的顺利实施

  《公告》还提出实施绿色印刷的配套保障,明确表示将从宣传引导、教育培训、政策扶持和监督检查四个方面保障绿色印刷工作的顺利实施。

  《公告》对一些实施细节进行了说明。在宣传引导方面,提出要大力宣传我国实施绿色印刷战略、推进绿色印刷的措施和成效,并积极引导印刷企业及印刷设备、原辅材料生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体系建设。在教育培训方面,提出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全行业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绿色印刷意识。在政策扶持方面,提出要鼓励有关企业与部门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实施绿色印刷的新模式,并对取得突出业绩的部门和企业进行奖励。在监督检查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完善绿色印刷管理的长效机制。

  《公告》还规定每年11月的第一周为“绿色印刷宣传周”,并统筹协调组织好“绿色印刷在中国”等系列活动。

  相关链接:
  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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