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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可继续使用

时间:2016-03-14 09:04:14来源:江门日报作者:赵可义

  3月1日起,江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也就是说,需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可选择使用电子发票。这标志着江门税务发票进入电子化、无纸化时代。随着电子发票的普及,今后只需一个二维码即可验证发票的真伪,企业也可节省大量的发票打印费用。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纳税人改征增值税后,也可同步使用电子发票。这是记者在3月11日市国税局举行相关政策宣讲会上获悉的。

  纸质发票可继续使用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潘美爱介绍,电子发票的格式与纸质发票无异,不同的是电子发票不再需要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打印,而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版式发票形式发送到受票方的邮箱或手机上,受票方可将这张带二维码的电子版式发票打印出来,也可以电文形式存储、使用。

  “电子发票的使用对纳税人资格没有限制,纳税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同时使用电子发票和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选择其中一种使用。使用电子发票也不设过渡期,等纸质发票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潘美爱表示。

  电子发票推出后,纳税人无需到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发票,只需要领取电子发票号段,即可通过电脑、手机随时填开。与网上申领发票相结合,还可实现足不出户领用发票。

  “对企业而言,电子发票节约经营成本,便于发票资料电子化并集中处理;对消费者而言,便于保存使用;对税务部门而言,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净化治税环境,促进税收公平。”潘美爱表示。

  华润万家超市粤西公司财务经理何启明表示,使用电子发票节约了发票成本费用,“华润万家超市江门地区每月使用将近3万张发票。使用电子发票后,每张的成本由0.25元降至0.1元,为我们的经营降低了成本。”

  取消A级纳税人发票认证

  在全面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同时,江门还部署落实了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工作。目前,市国税局已对全市762户国、地税共管户A级纳税人进行了核查和确认。取消认证后,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需登录我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选择并勾选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即可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何启明表示,取消A级纳税人发票认证为企业减轻了工作负担,以前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要扫描将近1000份发票。税务发票电子化后,大大减轻了工作量、节省了工作时间。

  “取消认证后,纳税人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费用,税务机关窗口办税量也减少了。A级纳税人是纳税信用级别最高的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将进一步减轻他们的办税负担,体现纳税信用给他们带来的便利。”潘美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