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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罚款有点多,印包纸企老板都要注意

时间:2019-11-20 10:16:18来源:华凝纸包装工业

  转眼已进入秋冬季节,按往年惯例,受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措施的影响,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企业须配合国家一同打响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风暴也刮得愈发凶猛。在相关部门的严查下,不少印包纸企因生产环境不过关而受罚!

  1、东莞某印企“百日攻坚”时期顶风偷排,或面临最高100万元罚款

  11月10日上午,龙背岭社区党工委书记张明开和管厂干部巡河巡至得胜路附近,张明开突然发现这里的一条小河涌河水竟是血红色。他立即向塘厦生态环境分局报告。

  上午11时30分,塘厦生态环境分局接到报告后,马上组织精干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并通知正在附近的水质监测公司工作人员到场协助。

  通过分析,执法人员初步判断河水变色系有印刷工序的洗机废水直排或偷排造成,于是重点排查河道两旁的工业厂房。很快,执法人员在得胜路3号的金航工业园一楼分租厂房内发现一家有印刷工序的企业——东莞市朝X纸品科技有限公司。

  在经过现场取证确凿后,塘厦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直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制作了双笔录,进行了立案调查,并通知供水部门对该企业停止供水,同时对该企业的印刷工序进行查封。检测公司第一时间对该企业排出的废水进行了取样,后续根据水样检测结果对企业进一步处理。该企业将面临20万以上最高100万元的处罚。

  2、未经环评审批擅自生产,宁波一包装公司被查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5日13时59分至14时29分对位于余姚市谭家岭东路9号的宁波市聚美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该包装公司从2018年12月开始未经环评和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从事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

  该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包装公司注塑机5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 30 日(时间从 2019 年 11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12月 5 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

  3、未经环评审批便投入生产,宁波一纸箱厂被罚20万

  公告称,8月28日8时25分至8时45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监察人员施奇达、沈国富对余姚市鸿欣纸箱厂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纸箱的生产加工,现场正在生产中。

  余姚市鸿欣纸箱厂于2013年7月开始在现址投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1台印刷机、1台分切机、2台压痕机、1台磨切机。但纸箱生产加工项目未通过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且印刷工序无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10月19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向其送达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余姚市鸿欣纸箱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