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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示范印刷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时间:2021-02-10 20:18:41来源:科印网

  编者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为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提升福建省印刷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对照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于2021年1月29日印发了《福建省示范印刷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办法》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示范”为抓手,组织开展福建省示范印刷企业认定工作,并对示范企业给予专门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福建省印刷业加快“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高质量发展。

  今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将修订《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在印刷业“十四五”规划指引下,启动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加快培育壮大龙头骨干印刷企业和先进产业集群,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构建印刷业新发展格局。各地要积极学习借鉴“福建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抓好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落实和宣传,努力探索丰富印刷业的创新发展经验。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印刷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新出〔2021〕8号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委宣传办,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印刷行业协会:

  现将《福建省示范印刷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1月29日

  福建省示范印刷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示范印刷企业评选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重点印刷企业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行业素质等方面的引导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印刷产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和融合化发展水平,推动福建省印刷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新出政发〔2011〕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示范印刷企业是指福建省内资质合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产品优质、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业绩突出、创新节能、人才聚集,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印刷企业。

  第三条 示范印刷企业的认定要遵循诚信申报、严格评审、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