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都会实施目标管理,有月度、季度及年度目标,而目标订定的原则大体上和公司最高领导的理念有关,但不外乎有两种情形:
1.目标比正常的水平高一点,经努力后还有可能达到。例如正常能力50%,则可订70分为目标。因为有达到的可能和希望,所以可激励员工努力冲刺。
2.目标比正常的水平高很多,经努力后虽然无法达到目标,但也可能比原来的水平要好。例如订100分为目标,虽达不到但或许可达70分或80分,这样总比订70分为好。
以上两种情况孰优孰劣无法比较,因为要取决于员工的素质和水平。如果员工水平一般可采取第一种方式;如果员工水平很高、潜力很大,则可采取第二种。所以如果对于自己员工的能力认识不清而采取第二种,有可能员工无法承受高目标的要求,或认为反正做不到何必努力,那就会得到反效果。
管理本就是艺术,没有一定的规章可循,重要的是能有效执行,否则就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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