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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张双儒秘书长(中)——创新观念创新技术,蓝海市场双桨遨游

时间:2007-08-19 10:38:23来源:科印网作者:林和安、李育才
  林:(九)一个竞争文化问题。内地印企常有恊调统一印刷工价呼声,香港印企多认为价格保护不利提升企业长远竞争力。张先生怎样分析这种差异?
  张:香港印企多认为价格保护不利提升企业长远竞争力。这是因为香港的企业经历了漫长的市场经济下的经营活动,已步入了成熟的市场经济轨道,有价格的竞争也是处在正常的范围之内,因此,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成为企业和行业向更成熟的方向发展。反垄断是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竞争是促进企业千方百计地去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优质服务的动力,促进企业追求提升企业的长远竞争力。这也是内地企业所向往的经营环境。但内地进入市场经济时间不长,市场规则还不健全,加之内地印企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低层次的生产力过剩,一些相关单位出于各自的利益,选择了挑起印企之间的价格恶性竞争,印刷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随着竞争的加剧,隐藏在整个行业背后的诸多矛盾也暴露无遗,2006年初以来,内地印刷工价下跌的报导不断见诸于媒体,印刷工价无序走低的风暴席卷印刷业界,协调统一印刷工价的呼声在各大印刷会议上此起彼伏。
  面对这一现状,印协应结合分析印刷工价走低的原因及恶果,努力想办法打破这种困局,努力使印刷企业逐步进入公平竞争的良性市场环境。
  市场经济环境下印刷工价计价需要有基本标准线。
  劳动量决定价值,价值在本质和总体上决定价格,这是行业间比价形成之原因;印刷价格在基准在线下浮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的常态,价格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浮动。供求关系大体平衡时的价格是与价值相等的,这个等值体现在某一期间动态的平均状态中;市场可以催熟,市场也必须调控。在使印刷价格真实化、合理化方面,行业、企业应主动掌握充分的运作空间,而不是只能被动的接受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盲目性和滞后性给我们带来的苦果。
  由此可见,采取合理的方式解决印刷企业工价问题,是内地印刷企业共同的呼声。
  印协所要做的工作是,可以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收集印刷企业在印刷工价方面的问题并进行梳理、总结;通过座谈、讨论、讲座等形式灌输对印刷价格的标准认识;建议研拟全国印刷价格行情的采集、处理和发布系统,以反映、指导和规范印刷价格水平;由于地区差价存在的客观性和长期性,如何操作地区指导价格,也需研究;对恶意压低工价制造不正当竞争的企业给予曝光和舆论的谴责;出版和印刷是两个体制不同但又存在天然联系的行业,因此,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印刷工价提出客观、公正的指导,仍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政府宏观调控的建议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结构调整,一个是政策调整;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印刷业进行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印刷装订企业的数量,启动印刷厂的“退市机制”,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印刷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中小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
  印刷企业要共同遵守行规行约,共同保护行业发展,脱离恶性竞争,借助适当的管理手段,确定科学的战略目标,使企业的发展步入稳定的轨道,着力提升企业长远竞争力。

  李:(十)一个行业税率问题。印刷利微而产业链特别长、有人计过多达十多个环节、中小企业也较难行增值税。环环加六点税率、易生避税压力。印协可有反映行业实况吗?
  张:印刷是微利行业,不合适的税赋不利于行业发展。同时印刷是出版产业的中间环节,在内地,国家对出版是有优惠税率政策的,但执行中,出版社和发行单位都得到了13%增值税率的优惠,印刷企业却未能实行。为此,印协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10多年来,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
  2005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这项规定,结束了十余年来国内印刷行业在适用[[增值税]]税率政策问题上的困扰,是对长期处于微利甚至于亏损状况的书刊印刷企业的一项政策利好。然而,这项印刷企业为之呼吁了多年的政策的出台,却未能引起印刷行业的足够重视,有的企业到目前尚不知道这项政策,知道这项政策的企业还存在着不同的理解,理解这项政策的企业在实际执行中也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和问题,绝大多数印刷企业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印件并没有按货物销售13%的税率计缴增值税,仍在按17%的税率计缴增值税。
  中国印协和北京市印协及全国各省市印协,为推动这项政策的落实做了许多工作。印刷企业也在积极了解国家对企业的利好政策,并努力做好落实工作:
  一、作好与出版单位的沟通工作,取得出版单位的理解和配合。
  印刷企业首先要作好与出版单位的沟通工作,向出版单位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取得出版单位的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础上,印刷企业对符合规定的业务也应该理直气壮的向出版单位提出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结算的主张。
  二、严格执行财税[2005]165号文件的规定。
  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印件,印刷企业才能够按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05]165号档规定的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两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一是印件是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770号文件的解释,与中小学课本相配套的纸制品或图片也按照图书对待),二是该印件所用纸张是由印刷企业自行购买的。两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三、适用不同税率的印件要分别统计与核算。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由于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印件,印刷企业才能够按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印刷企业的印件中就出现了按照13%或17%两种不同税率计税的产品,印刷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作好适用不同税率产品的统计与核算工作。
  四、作好委印单、业务合同、计价单、样书、样品等的管理和留存工作。
  委印单、业务合同、计价单以及样书、样品等数据是证明印件是否符合财税[2005]165号檔规定的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两个必要条件(即一是印件是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二是该印件所用纸张是由印刷企业自行购买的)的关键证据,委印单、业务合同、计价单等数据能够明确、完整的记录印件的书(刊、版)号以及用纸情况,样书、样品是印刷企业销售货物的实物数据,印刷企业必须作好委印单、业务合同、计价单以及样书、样品等数据的管理、留存工作,以备税务部门进行查验
  在整个出版产业链中,作为图书、报纸、杂志等文化产品生产的中间环节,书报刊印刷生产的地位无疑是重要而独特的。从我国出版事业的大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书报刊印刷企业和相关出版单位严格执行《通知》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印刷业、出版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维护出版物印刷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和加强行业自律,从而使印刷行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林:(十一)一个外资政策问题。看印刷政策变化:1996年禁止外企独资,2002年开放包装独资,2006年限制来料加工、开征原料入口征税,2008年WTO又须开放出版印刷行业给外资。您可否帮香港投资者解读政策吗?
  张:在我国加入WTO的承诺里面,没有涉及到印刷业要如何对外开放的内容。我国一共有56项没有承诺开放的服务内容,有26项属于自主开放,其中印刷业就是属于我国主动对外开放的一个领域。应该说,我国印刷业对外开放起步时间比较早,在探索开放方面政府主管部门也是非常积极的。
  从国家产业指导部门来说,国家首先是将出版物印刷列入限制类,因为出版物印刷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领域。包装装潢印刷和其它印刷都没有列入产业指导目录。我国印刷业管理条例,允许设立合资合作的印刷企业,允许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的可以设立独资企业。据商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止至2007年4月份,我国共设立了外商投资的印刷企业996家,合同外资金额32亿美元,实际使用的外资金额达到19亿美元,从事包装装潢印刷以及其它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占838家,占全部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8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3亿美元,占全部外商投资印刷企业76%。由此可见,在印刷企业当中包装装潢及其它印刷品印刷占相当大的比例。这不仅仅与开放程度有关,应该说包装装潢印刷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潜力巨大的市场,是有很好发展前景的。
  2002年,商务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规章,对设立外商投资的相关印刷行业的商业注册做了相应的规定,主要是做了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允许外商以独资或者合资合作方式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也可以合作。对于出版物和其它印刷品印刷,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则要求中方投资者应该是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
  2006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把进口纸张原材料列为加工贸易禁止类,撤销所有进口纸张的保税政策,使得所有的印刷加工贸易企业运作上不知所措。协会在第一时间迅速向新闻出版总署和商务部等部门反映了印刷加工贸易企业的诉求和撤销保税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新闻出版总署积极出面与上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取得了较好效果,一个月后国家政府再次出具文件把纸张进口加工贸易抽离禁止类目录,为进一步推动印刷加工贸易发展拓宽了空间。目前,内地有传“三来一补”这种企业性质将要被取消,而广东省这类企业在国内有几千家之多,随着中国外商投资政策的明朗和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以及市场的成熟,调整投资方式,转型到三资企业是很多投资者的选择。
  外商采取谨慎态度主要是有感于国内的外资政策和措施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广阔的中国内地市场空间,实在有相当的吸引力,特别是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后过渡期也即将完结,内地市场必更进一步开放,当前对外商拓展内地的限制也会逐步取消。进一步的开放会为港商带来新的机会,服务贸易的机会亦会更多。所以,“市场机会”应是港商考虑未来在内地投资的一项重要因素。
  国家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印刷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印刷企业,允许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资、独资企业。这一规定扩大了印刷业对外开放的范围,外商积极进入。据商务部介绍,2007年1至4月份,又设立了35家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合同外资金额达1.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7%;实际使用外资0.8亿美元,同比增长52%,增幅较大。
  此外,香港企业也可研究和探索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的可行性,考虑与中国内地进行分工互补,进一步结合和运用中国内地科研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与香港在市场及讯息方面的优势,使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特此致谢:台湾友好陈政雄教授对发问纲领提供宝贵意见。港龙企业李海柏董事总经理的插图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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