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劳动合同法》 实施第一年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在这个原本平常的元旦,印刷企业开始感受进入2008年的第一股寒意。 历经数年磨砺,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问世。它的到来瞬间点燃了民间的《劳动合同法》热。此后半年以“劳动合同法”名义冠名的各类论坛、讲座纷至沓来,在初期的观望、呼吁之后,部分企业迅速开展了一系列风险规避行动,有的甚至引发了舆论界的广泛关注,较为著名的如华为“辞职门”事件。企业界的突击行动、《劳动合同法》的鲜明立场,在重重质疑声中,2008年1月1日成为一个被赋予象征意义的节点。 影响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为企业界高度关注,根本原因还在于其直接推动了用工成本的上涨,这对部分企业的影响尤为明显。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在2008年3月组织的关于珠三角经营环境的问卷调查显示,劳动合同法已超越加工贸易政策和环保规范,成为港商最感头痛的棘手问题;除了经济补偿金的财务负担之外,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潜在风险以及工人维权意识的非理性膨胀亦使企业备受困扰。接受调查的230家港资企业中,50%以上的公司表示生产成本上升10%~20%,36%的公司表示上升幅度超过20%。另有80%的公司预测未来两年的生产成本将继续攀升10%以上。
部分印刷企业对此感同身受。2008年下半年,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对当地印刷业展开了局部调研,结果显示,自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企业承担的劳动力成本普遍比原来增加百分之十几,如果加上员工的保险、福利等支出,企业认为劳动力成本已占其总成本的20%。东莞一家民营印刷企业老总的说法对此进行了印证,他罗列了这样一笔经济账,“原来员工工资平均800元左右,因新法已上涨到1200元。其中因为2008年东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从690元上涨到770元,人均成本上涨了80元,交社保使人均成本上涨80多元,加班费严格执行后,又令人均成本增加近300元。总的算下来,新法实施后,员工人均成本上升了50%”。最终的结果是,原本人工成本只占其总产值的15%左右,现在却占20%之多。 香港印刷业商会理事长杨金溪则用“香港印刷正在经历一场生死考验”来形容港资印刷企业目前的处境,据其分析“用工成本增加,一些港企不得已关门歇业。而现在只是一个开始,最严重的时候应该是在2009年春节”。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比较发愁的是带薪休假”,一位来自长三角地区的国有印企管理者向《印刷经理人》感叹,“厂里有600多人,因员工工龄较长,如果实行带薪休假就是6900多个工作日,按每人100元计算,就要支出近70万元”。令其头疼的还有加班薪酬的支付。因其主营业务之一为教材印制,寒暑假是最为繁忙的时候,需要大范围加班,这同样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支出。
结合当前并不景气的经营形势,有经营者甚至将劳动合同法实施比作企业的一大“内忧”。对此,坊间也表达出不同看法。一位观察者表示,“有些成本原本就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比如社会保险费等,只是部分用人单位没有认真执行,现在法律规定更严格,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这部分成本。有的企业感觉到成本大幅增长,只能说明此前的用工管理不规范,而不应将成本的增加简单地归咎于劳动合同法实施”。 如果说用工成本的增加成为不少印刷企业的肩头重担,用工环节引发的劳动报酬纠纷,则更令企业防不胜防。2008年上半年,苍南一家印刷厂就遭遇了一名离职员工高达20万元的恶意索赔。对这家年产值2000多万元的中等规模企业来说,这并不是个小数目。结果是幸运的。企业保留的部分书面证据发挥了作用,企业变被动为主动,获得胜诉。再如前文提到的那家东莞印刷企业,营业8年时间,唯有2008年一下子就出现了3起劳动报酬纠纷。其中两起是工人在签署了劳动合同后,对处罚不服而向劳动部门投诉。 一份来自广东省高院的文件或许可以进一步说明劳资纠纷爆发的频繁性。据其披露,从2008年1月1日~6月30日,广东省高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39767宗,同比增长157.7%,其中前5个月,仅深圳一市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9784宗,同比增长250%。 “留意观察就会发现,很多劳动纠纷是当事人在离开原公司后,才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加之企业在日常管理中确实有不规范或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这很容易使企业陷入被动的局面。而最终的仲裁,往往以企业败诉的居多。”有观察者指出。 质疑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针对《劳动合同法》提出了4点质疑:一是高估了员工的整体素质;二是高估了管理者的水平;三是高估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四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提出有重回“铁饭碗”之嫌。“有些员工一味追求和强调个人利益,存在消极怠工的现象。新法不能只是约束企业,也应提高对劳动者的要求。”“国有企业现在五险一金都上齐了,但别忘了这个动作是用了七八年的时间才逐步到位的。而民营企业,要求他们在一个时间点上,完成国有企业用了七八年时间才做到位的动作,突然增加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三十的成本,压力显然太大。”令该受访者更为担忧的是,“由于印刷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向来较低,一旦这个压力超过其承受范围,企业只能选择倒闭,或者将资产转移到越南等东南亚地区去,从而导致大量内地员工的失业,加剧这一恶性循环”。
该受访者的担忧不无道理。2008年下半年以来珠三角地区陆续出现了印刷企业歇业现象,有的甚至是千人规模、产值过亿的中大型企业。而引爆这股“歇业潮”的导火索,除了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以外,还有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多项调控政策的同步推出。 减压 企业界承受的重压已然引起了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2008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决定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在有条件的地区降低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费率;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允许困难企业在2009年之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统筹地区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困难企业可在2009年之内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预计此项举措将为企业减负上千亿元。这些陆续出台的、旨在减负的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缓冲期,或许可以看作阴霾之下的一抹亮色。
企业同样也在努力做着各种减压的尝试。我们将采访中了解到的部分印刷企业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的做法进行了整理,归纳出以下几点:一是,增加固定工资,减少浮动工资,比如计件工资等,但这会对工人的积极性产生影响。二是,除特殊岗位及旺季外,不鼓励加班。三是,增加班次,两班改三班,尽量将工作时间控制在8小时之内。四是,在征得劳动部门同意后,将旺季的加班尽量挪到淡季进行调休。五是,旺季时科室人员全部下车间,实行定额劳动管理,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旺季人手不足,也能减少在加班费用上的支出。此外,有企业建议,在和员工约定劳动报酬时,要依法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额外补贴等工资结构设置清楚,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争议的发生。 防患于未然。而企业有效应对的根本在于合理用工体系的构建以及用工环节管理的规范。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开始步入的第二个年头,希望这枚强力剂能够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消化并吸收,从而使企业能够真正地强健体质。 (李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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