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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包厂起大火:1人当场烧死、价值超320万元机器被焚毁!

时间:2020-07-03 09:35:13来源:华印软包装
  双城区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8台消防车、1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3时07分,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到场时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经现场侦查,发现哈尔滨海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5号车间内生产设备及塑料制品等货物起火,遂进攻扑救。7时30分,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

  10时30分许,在清理现场中发现一名男性被困人员,经120医务人员现场确认已经死亡,死者张某,35岁,在火灾发生后,由于防护不到位、火势蔓延快、逃生不及时,导致身亡。

  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调查,经火灾现场勘查和核对现场监控视频确定起火原因:由于起火车间堆放在热幕下纸壳箱过高,热幕热辐射引燃纸壳箱,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无异议,且已于当日与死者家属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并对死者家属完成赔偿工作。

  火灾事故处理情况

  (一)对单位的处理情况

  1.火灾发生后,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对哈尔滨海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建筑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和火灾自动喷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且因其无消防设施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故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单位从重进行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根据哈尔滨海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5号车间的火灾现场勘验和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大队对该单位采取了临时查封的强制措施,待该单位将消防设施整改完毕后,方可向我大队提出解除临时查封。

  (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利、失职渎职的政府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议由区政府对属地相关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问责。